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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余姚法院、余姚司法局、余姚分会签署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合作协议!

2018.07.13

为共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推进法治余姚建设,7月12日下午,在余姚市人民法院举行了余姚市人民法院、余姚市司法局、宁波市律师协会余姚分会推进职业共同体建设合作签约暨特邀调解组织受聘仪式。


我所徐敏主任、钱荣麓副主任出席会议。



此次框架协议,搭建了法官与律师职业交流交往的公共平台,提出了推进职业平等互尊,强化业务协同配合,搭建资源共享交流平台,健全互促、互评、互议机制四大方面内容。


推进职业平等互尊

增进职业互相尊重 法官理解并尊重律师的职业立场和关切重点,高度重视律师作用发挥、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阅卷、举证、质证、辩护等诉讼权利,认真对待并全面回应律师对案件处理的主张和意见。律师应尊重法庭和法官,恰当表达代理或辩护意见,维护法官在司法活动中的地位和权威。


共同维护诉讼秩序 律师应自行规范诉讼代理行为,遵守法庭纪律和诉讼规则,共同杜绝虚假诉讼、虚假陈诉及消极诉讼。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法院在审判区域设立律师服务中心,建立律师出庭履行职务专门通道,利用“余姚微法院”为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保障实习律师立案、送交收取法律文书、复制案卷材料、出庭辅助等诉讼权利。


强化业务协同配合

完善律师诉讼代理责任,引导和支持律师参与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和涉诉纠纷化解工作,细化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试点工作,和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推广律师调查令制度,切实维护维护律师调查取证权利。


搭建资源共享交流平台

打造业务交流平台,

共享业务信息资料,

共享业务培训资源,

组织联谊交流活动。


健全互促互评互议机制

定期开展法官与律师职业互评活动,完善对法官、律师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查处反馈机制。畅通法官、律师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公民代理行为的监督评价渠道,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市场,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





随后,应启明院长代表余姚法院,顾天祥局长代表余姚市司法局,徐敏会长代表宁波律协余姚分会上台签署了《余姚市人民法院、余姚市司法局、宁波市律师协会余姚分会加快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合作框架协议》


应启明院长向徐敏会长授予“余姚市人民法院聘请宁波律协余姚分会为特邀调解组织”聘书。



之后,宁波律协余姚分会徐敏会长发言。他提到,此次《框架协议》的签署对余姚市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工作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余姚分会将会向全市律师传达协议精神,并出台落实具体的实施细则,积极推进法院、司法局的各项工作,形成一个更有向心力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余姚市司法局顾天祥局长强调,市司法局将认真履行协议职责,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提供优质保障,致力于研究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进一步加快共同法律共同体,全面推进司法审判和司法行政中的深度合作。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带动、带好余姚律师队伍与余姚法院进行平等相待,良性互动的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关系。




最后,余姚市人民法院应启明院长提出,法官与律师要互尊互敬,职业尊荣需要双方互建互促;法治价值也需要双方共同维护,要严守共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涉诉信访化解机制、防范冤假错案机制、法律援助机制、刑事辩护全覆盖机制,实现共同的法律价值追求; 法官与律师要互通有无,相互借鉴,转变视角,通过常态化的工作交流,进行业务素养的共同提高。




三方将以签署此合作框架协议为契机,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建立法官与律师相互尊重、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搭建规范、有序、畅通、有效的交流平台,共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共同营造透明、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共同维护法律权威与社会正义,为建设法治余姚作出更大贡献!